【文/軸見康介】
世界上最惡劣的事情,莫過於操縱他人。
我曾經聽過這樣的說法。操縱他人雖說不上犯罪,但毫無疑問地會被歸納到不道德的層面 —— 剝削他人的自身意志,只為了滿足自己的慾望 —— 這種事相信沒有人會希望遇到。
可是,有誰敢說自己從來沒有做過這種事?為了讓情況對自己有利而說謊的朋友、因為自己的扭曲情感而進行情緒勒索的伴侶、要求孩子跟隨既定道路成長的父母……
要是打從心底認為自己沒有做過這種事的人,難道又不是在操縱自己的思想嗎?
這次介紹的《法官和他的劊子手(Der Richter und sein Henker)》,引出了多個值得思考的問題。作者弗里德里希‧迪倫馬特是瑞士的國寶級劇作家,他在距今70年前的1950年代出版這部作品,後來被譽為犯罪文學的傑作,也是其中一部最享譽盛名的代表作。
故事由一宗警察被發現死在車內,太陽穴被子彈貫穿的命案開始。身為死者上司,同時也是刑事犯罪專家的督察貝拉赫受命調查,卻因為不同的因素而導致調查處處受阻,更連自身的性命都受到威脅。
大多的犯罪小說中除了華麗炫目的詭計外,最吸引人的莫過於其錯綜複雜的人性體現。在這方面,這本小說無疑是成功的。一宗命案,牽引出各種各樣的心理角力,還有面對道德抉擇時的內在掙扎,全都在引導著讀者思考善惡、司法和人性的本質。
生而為人,我們的內在機制被設計成傾向以二分法面對大多數的問題。我們希望相信世界是非黑即白的、法律是絕對的、警察是正義的、罪犯是邪惡的……但另一方面我們都很清楚並沒有這回事,因為人都有不同的面貌,而法律也是由人訂立的,因此不可能完美無缺。只是,大多數人都不願意去接受,更寧願忽視自己不願看到的事實。
書中有一句話:「人類之所以建立國家,是因為對彼此感到恐懼。我們周圍有不同形式的護衛,例如警察與軍人,所有人心知肚明,但這又有什麼用呢?」
我們透過建立這些形式上的代表,以為可藉此消滅所有的罪惡,這種想法終究只是傲慢而已。每個人都有善惡的雙重面貌,甚至三重、四重…沒有人能夠完全掌握另一個人的正體,因為簡單地把人分類到其中一方就跟瞎子摸象無異。犯罪者也會有待人溫柔的時刻;某些地方中,那些自命為正義的「警察」甚至能面不改容地做出強姦甚至殺人的惡行。
我們都知道這些事,只是我們會去選擇接受與否而已。
雖然是老生常談,本書再次提出了這個問題:對於司法無法制裁的人,可以利用別的方法解決嗎?
嚴格來說,這並不算是問題,而是一個選擇。每個人給出的答案,同時代表了他們給予自己的定位。在閱讀本書時,讀者們或許能夠透過思考答案來了解自身。
正如一開始說到的,操縱他人這件事本身是不道德嗎?甚至比犯罪更惡劣嗎?即使認同,你又能夠否定操縱他人所帶來的那份優越的快感嗎?
這些答案,就留待讀者們自行詮釋了。
本文作者簡介/ 軸見康介
男性,現居日本愛知縣。出生及成長於否定創意文化的荒漠,對身邊一切的不適應感隨年齡增長。 希望透過人物的歇斯底里,探索人類靈魂的深度和可塑性。 目標是寫出文學和娛樂性兼備,世界通行的作品。 Instagram:Jikumi_Kousuke Facebook:軸見康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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